首页>极品小侯爷梦入山河笔趣阁 > 网络写作指南

网络写作指南(第11页)

目录

在一本以虚构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人物当然也是虚构的。

那些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宝钗,只是曹雪芹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

我们可以说林黛玉、薛宝钗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却并不等同于她们的原型。

她们永远只是生活在《红楼梦》中的人物,离开了《红楼梦》,她们就什么也不是了。

这大概就是小说家特有的权力吧??小说家有权从他的生活中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说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诬陷的责任。

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想就没有必要在小说的前面加上“本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之类的告示了。

这个看似蛮横无理的权力,是小说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所赋予小说家的。

因为小说的真正来源应该是现实生活,或者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事物。

而要使人物“活”

起来,对人物的动作、内心活动、对话(包括独白)和与别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的刻画,则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大概有经验的小说家都能够做到的。

现在的问题是,小说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去刻画人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小说家去刻画这种类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种类型?他想通过这些虚构的人物表达什么样的对生活的看法?这些,是由小说家本人的志趣、爱好和他的思想、艺术观等等决定的。

有多少种小说家,就有多少种人物。

有多少种小说家,就会有多少种人物的命运。

对不同人物的处理、以及对同一种人物不同命运的处理,就是判别小说家优秀与否的关键之处在今天这个强调技术化的时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数小说家而言,他们也许更多的是关注小说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刻画。

这与20世纪的小说风尚有关系,小说观念的不断革新大大地破坏了小说家对于塑造完满人物形象的雅兴。

在人们大谈福克纳和乔伊斯的“意识流”

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要去关心一下他们曾经塑造过的昆丁、布卢姆等等小说人物?――

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

五、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

假如说“小说的题材”

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

,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

和“小说的情节”

,则是与“叙”

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

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情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

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

一个创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

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

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

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

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

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

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