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中的100(百) > 第一百三十六节 现代化的人治
第一百三十六节 现代化的人治
“生活中的百事通.(..)”
!
五千年“郁郁平文哉”
史,有过“太平盛世”
,也出过“明君圣主”
。
有理论说,皇帝代表法律,宰相依圣旨治理,不能算人治;法治出盛世,民主出明君,有盛世义有明君,就证明华夏自古即法治。
又有理论说,法治人治都是手段,肇盛世、出明主才是目的;人治能产生盛世明君,可见并非要法治不可;而且人治了几千年,也证明华夏不宜于法治,继续人治下去,正可保持特色。
一样的事实,由不同的理论家来论证,很像论证苹果该不该削皮再吃,结论是大异其趣。
可惜这两种理论现在都有些危机,“自古已经法治”
的理论,太过于遗老气;“人治正是特色”
的妙计,又让人感到恐惧。
一方面,历史事实让人对“人治”
的结果心下惴惴,另一方面,从基本的常识来看,把“人治”
算作“现代化”
的特色也太没有看相。
于是,“要法治,不要人治”
俨然大势矣。
大势难免如江河行地那样泥沙俱下,所以在主张“法治”
的队伍中,有忍痛改口者和顺口一呼者就不意外了。
谁是忍痛说法治的人?某些“一言堂”
主是也。
一言堂主是最得“人治”
之乐的,有什么事我说了算,定什么方略“民不可以虑始”
,纵意所知,何其快意。
什么都按法律来办,自己立不了规矩,不像话嘛。
但是“依法治国”
已成国策,不说还不行,也只有改口了,不过改口改不了心,抽象谈法治可以,具体临事还是要“人治”
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