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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圈地(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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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明商业来钱之快。

大道理不谈,就是两万缗钱放在这里,又不谋官爵,已经足以让官员心动。

倒是韦弘机狐疑地看了李威一眼,别的不知,这条谋财方法,也是太子刚想出不久,自己一路与太子同行,并没有看到那两位商人派人与太子联系。

这两万缗钱从何而来的?当然,不解,也不敢问,更不敢说。

停了好一会儿,终于默认,开始商议。

到了傍晚时分,一道道命令向各州县下达。

首先是粮仓,用明诏下达九州。

然后是蕃市与海市。

这是商议许久的,因此下达很快。

主要就是漕运与开渠了,同意了太子与韦弘机的建议,立即在三门寻找换舶之所,江船河船渭船转卸而行。

又让将作匠谋造图纸,完善现在的内河漕运船舶技术,分派各个船坞。

接下来的两道诏书,就有许多争议了。

第一是开工广通渠,朝廷先行垫付二十万缗钱,肯定不够,不过不能等李威那个变钱之法,秋天渐渐来临,水势越来越小,可以先行治理了。

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虽然有故渠,还要载断一些河流,必须对相关农田灌溉产生影响。

一部分河渠又经过城内,甚至为了扩建,还要拆迁百姓的房屋。

虽然是弱势群体,在这个时代更没有发言权,可为了争议少些,还需协商进行。

真正争议的是李威的筹款之策。

明诏是朝廷禁止百姓出国,然临海一些贫瘠之所百姓屡禁止不改,堵不如疏,因此朝廷选派一些良商,准充出海。

商贸二字没有提,不过既然出海了,不可能是打渔去的。

并且可以自备一些武器与人手。

这个人手的数量又争议了许久。

又说了海上风涛惊危,距离遥远,需要各岛屿供给,然而各岛屿又有许多不开化的土著人。

允许这些海商“普以王化”

作为奖励,商人分为三等,每等准可出海的船舶以及人员皆有限制。

甲等准允出海船舶四十艘,共三十个名额。

乙等三十艘,也是三十个名额。

丁等二十艘,共四十个名额。

总共一百个名额,与新耕作方法普及,与蕃市性质一样,名额很少,算作一个试点。

可李威想法不是如此的,物以稀为贵。

名额太多泛滥了,反而有可能不能募集款项。

但苏州港一开,直通中原两京,看到更多好处,到时候不要自己劝说,有可能一些大地主与大户人家,会主动游说朝廷。

水利不是一年之功,款项足够就行,没有必要一下子剥削商人过多。

限额还有一门好处,数量有限,逼迫商贾发展造船技术,使自己船舶吨位增加。

诏书上又说了,不仅给这些商人“普以王化”

的权利,对无主之岛,让他们自主经营。

五十年后才交还朝廷,但允许保留十分之一的领地,作为封地,永久为子孙继承。

除非犯十恶之罪,朝廷不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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