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元朝科举体现出的巨大的民族不平等,左右两榜数量名义上相等,而汉人、南人的人口总数却不知比蒙古、色目人超出多少倍。
元朝共举行十六届科举,仅元统元年(1333年)、至正十一年(1351年)两届取足百名进士,其余十四届均又许多空缺。
例如延祐二年录取的进士仅五十六人。
元朝科举名额经常空缺的原因,并不是汉人、南人中缺乏合格的人选,而是因为蒙古人、色目人考生中实在难以选满150个乡试名额及50个进士名额,那就只能让汉人、南人的乡试、会试名额中空缺同样的数量,以维持四等人入选数量的均衡,防止汉人、南人占有科举优势。
名义上左、右两榜的第一名都算状元,但实际上只有右榜蒙古人、色目人的状元才算真资格。
元朝是不重视左榜汉人、南人的状元的。
蒙古人被称为“国人”
。
蒙古人朵烈图考中右榜状元,程端礼说:“唯蒙古生得为状元,尊国人也。”
蒙古、色目考生的试题难度低,考试也少一场,但授官职却比汉人、南人进士高。
而且蒙古、色目考生参加汉人、南人同样难度的考试时,中选后更加一等授官。
元朝科举不仅对蒙古、色目考生多方优待,对汉人、南人考生严加限制,而且还故意在左榜汉人、南人中间制造隔阂,挑起矛盾,让汉人压制南人。
元代科举规定南人只占左榜名额一半,并且左榜状元亦不取南人。
即使侥幸中了进士的汉人、南人,其政治前途也极为有限,“台、省要官皆北人(蒙古、色目)为之,汉人南人其得为者,万中无一二,不过州县卑秩,盖亦仅有而绝无者也”
。
至正八年(1348年),王宗哲在乡试、会试、殿试皆名列第一,称为元代唯一“连中三元”
的进士,这种人在宋代都是迅速飞黄腾达登上首辅大臣之位的,然而王宗哲在元朝官场中却碌碌不见称道。
元朝的科举并未改变元朝官僚机构中绝大部分为蒙古、色目贵族和受提拔的胥吏占有的情况,这一点是元朝吏治比其他封建王朝更加腐败黑暗的基本原因。
元朝上层的蒙古、色目贵族,多是文化水平浅陋、不识时务、贪婪昏庸之辈。
元朝大量的中下级官吏则右州县衙门的刀笔胥吏提升而来,这批人缺乏封建道德和知识教育,专以盘剥敲诈为务。
历代封建王朝对贪官都有严刑惩治的明文,惟独元朝不给官吏发放俸禄,官吏所辖州县类同封建采邑,等于公开放纵官吏“吃人肚皮”
。
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年)偶尔检查吏治,一次发觉贪赃官吏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人,冤狱五千一百七十六件,这仅仅时揭露出来的中下级官吏之一部分,有势力的上层贵族更不在其中。
元朝这种排斥科举取士,上层用贵族、下层用胥吏的仕进制度,违背当时中国国情,是不可能长治久安的。
朱元璋能成为276年天下的大明王朝开国皇帝,首先就是因为他最大程度地获得了儒生的助力。
朱元璋建立明朝,即于洪武三年(1370年)诏开科举,规定”
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
但朱元璋不久又认为所取举人进士少实才,朱元璋宣布停罢科举,科举一停达十年之久。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宣布恢复科举。
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朝公布《科举成式》,基本制定了明朝此后二百五十多年的科举成文法规。
清朝大体照搬明朝成例,明清科举一脉相承,达五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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